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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朝货币制度改革的背景、内容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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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打击私铸和使用私钱,并定各级官吏失察之罪。同时还将宝泉、宝源局及各省局铸钱卯数、数量以及物料和工匠工资支付数额等的核定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总之,雍止皇帝对货币制度的改革,涉及的内容很多,然其中心内容是围绕降低铸钱屮用铜比例和钱文重量来进行。通过这次改革,清朝铸钱制度基本稳定,除乾隆元年,为防止私毁铜钱,铜铅比例中加锡铸造青钱外,其制度的基本内容长期保持不变。三、铸币制度改革的意义雍正朝货币制度改革的意义主要表现在:规范了铸币制度,便利了货币的流通。雍正皇帝通过对顺治、康熙朝铸币制度调整频繁造成的铜钱大小、轻重、价值不一的混乱局烦的深刻反思,对铜钱的重量、铜铅的配铸比例、鼓铸用铜铅的价格、各局铸钱的卯数、物料以及炉匠工钱的支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改革铜钱铸重为一钱二分,重量适中,成为定制,规范了铸钱制度,结束了不同重量的铜钱并存于商品市场造成的交换繁难的局面,便利了货币的流通,有利于了商甜经济的发展。降低了铸钱成本,给清政府带来大量铸息银两。雍正时期,滇铜、黔铅开采兴旺,产量大大增加。与此同时,清政府高度垄断了铜铅的生产、收购以及销售的全过程,将所产滇铜、黔铅悉数用于铸钱,取代洋铜、倭铅成为铸钱的主耍原料。通过垄断经营,极大地压低铜铅收购价格,残酷压榨掠夺矿民、矿商,大幅度降低了铸钱成本,从而使长期以来亏损严重的京局和各省局铸钱盈利,部分铸钱局铸息率极高。京城户工二局铸钱千文含工本银约0.8-0.9两,云南铸钱局就地取材,铜价、脚费相对较低,铸钱千文含工本银在0.7两左右,铸息率更高。如乾隆六年,云南省局“共铸钱一十二万九千四百八十串,除归还铜铅本脚外,计获息银三万一千余两。”嘉庆六年“共铸钱十万一千九十余串”,除归还铜铅本脚外,“共获铸息银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两。”从乾隆至嘉庆朝,云南省局铸息率长期保持在20%〜30%左右,年获取息银最多达十万两以上。其他铸局获取息银数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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