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定》从政策法律层面对高层建筑使用性质、规划部局、消防管理、装备配备等进行规定,规定每幢高层建筑必须确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和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维护建筑消防设施相关要求和程序,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有人管、有人问。《规定》中还应明确各方职责,公共部分安全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专有部分消防安全由使用业主负责,同一高层建筑有2个或2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房管部门应督促其确立消防安全机构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消防工作。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应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3.2加强消防经费和装备保障各级政府可以在征收的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或从商业开发的住宅、商业综合楼等高层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平米抽取或增加一定的费用,在财政局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置灭火救援装备,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对消防经费落实不到位或挪用消防经费,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3.3提高全民消防水平消防部门加强对高层建筑设计规划、施工建设全过程消防安全工作的审批、监督和验收。联合工商等部门严肃查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行为。消防部队加强高层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测试和“六熟悉”演练,配齐配强高层建筑火灾灭火救援专业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有针对性宣传高层建筑防火知识,提升每个管理者、经营者和居住者消防安全意识、防灭火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构建全社会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全民防患高层建筑火灾安全网。参考文献:⑴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公安部[2004)4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3]?郑阳雄.浅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验收与维护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