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水管,居然还要通过消防车加压,笔者认为这完全是对规范条文的“误读”,虽然表面看没有问题,既然可以向中间消防水箱转输也同样可以直接向地下消防水池直接补水,管路系统似乎更加简洁。但是否在理论上和实战中必不可少则需要认真推敲了。首先如果考虑地下消防水池在火灾持续时间内补水的重要性只要在消防水池Р再设一条备用的进水管即可,其可靠性肯定比使用多套长期闲置根本无压但还要采用全套止回阀、闸阀等管配件的水泵接合器要高得多,且几乎没有什么成本可言;更关键的是设计和运行时都标榜以“高区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很容易被误解的。火灾时使用消防车接驳水泵接合器的消防队员不一定对本建筑消防系统非常了解,使本可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者消防车水箱用水龙带直接连接就可以顶开管内无压的止回阀完成补水的接合器接上消防车高压水泵进行加压而可能对进水阀产生破坏,且该做法对设计人员的误导作用相当大,在超高层建筑工程消防审批中此类水消防系统设计模式已“见怪不怪”,笔者也不得不经常对此产生困惑,必须提请同行予以重视和纠正。建议参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 -94 - 2001)中的第6.6.5条,“对静水压力大于1.2MPa的高区部分,可不设水泵接合器”DGJ08 -94 – 2001上海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Р——————————————————Р 作者简介: 申屠石磊,男,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助理工程师,现在杭州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建设工程审核科工作,从事防火业务工作5年。Р Р,简单的做法就是直接取消,“宁缺毋滥”。Р小结Р消防水泵接合器是消防水系统必不可少的系统组件,但随着建筑高度的不断突破,立足以“消防自救”的消防水系统对其作用特别是对高区水泵接合器的作用依赖却不断弱化,建议在消防规范改编或标准图再编时加以解释并明确定义其适用范围,以方便设计、审图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