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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复苏室相关工作职责及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人工呼吸机辅助呼吸、观察肌张力恢复情况及皮肤颜色并记录。5.管理所属麻醉科仪器的清洁、保养,定时、定人、护士长定时进行检查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八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7.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8.指导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病人交接制度(与手术室、与病房)1.术后病人转至麻醉恢复室,必须由一名麻醉医生,一名手术室护士护送,做好交接工作,并由交接双方对病人情况评估。2.手术室护士与恢复室护士要对病人生命体征,实施手术名称、皮肤、静脉通道、随身物品等进行交接,并及时登记。3.病人离开恢复室送入病房必须由恢复室医生决定并符合以下条件:意识清楚,能够知道人、事、时、地、体温、呼吸速率、心律速率、血压、血氧饱和度都要维持在正常值以上。4.送入病房由病房护士与恢复室护士交接病人的皮肤颜色,呼吸循环系统,意识系统,血氧饱和度、静脉通路及随身物品,并进行记录方可离去。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1.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麻醉病人苏醒的场所,对手术、麻醉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病人的安全性。手术后由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因此,在麻醉恢复室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和治疗,并及时记录。2.严格执行麻醉恢复室管理规定。3.恢复室病人常规监测一般项目包括: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和引流量等。4.恢复室内应给予病人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5.病人离开恢复室应符合下列标准:(1)全麻者需完全清醒,能正确回答问题,呼吸道通畅,循环功能稳定,血氧饱合度下降不超过术前的3-5%。(2)椎管内麻醉病人通气量满意,一般状况稳定。6.恢复室在麻醉科领导下,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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