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元;摘果300元:储存144元;销售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定价销售。三、协议履行程序1.收取服务定金。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按照服务收费总额的20%预付托管定金。2.确认服务时间。甲方应根据农时需要,提前3天以上与乙方沟通确定服务时间。时间确定后,乙方应主动为甲方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进场服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回收取的服务定金)。3.搞好监督验收。甲方服务时,乙方可派人现场监督,并在服务结束时填写验收单予以确认。如乙方不能派人现场监督验收,视为认可甲方的服务符合协议约定标准。4.及时交纳费用。每项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在该项服务结束后5日内向甲方交纳服务费。四、违约责任1.协议期内,如因国家征用、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乙方土地改变用途或不能正常生产,甲、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交纳的定金。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中逾期不交纳服务费或逾期不退还定金,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协议不能履行的;因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六、其他事宜1.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2.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乙方详细名单及果园亩数。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