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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托管服务合同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更通知1、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 7 日之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1)甲方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 106 号 6 幢 6 楼联 系 人刘必正联系电话13883112858电子邮箱liubizheng@meicun.xin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乙方2、第 1 款规定的各种通讯方式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确定其送达时间:(1)任何面呈之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的送达。(2)任何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并在投邮并经受送达人签收 48 小时后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法定节假日顺延)。(3)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并取得传送确认时视为送达,但是,如果发出通知的当日为节假日,则该通知在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视为已经送达。3、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 7 日之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十、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2、 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而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就该等争议事项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与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冲突,则该条款无效,但该无效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附件形式作出。3、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的相关条款与条件与本协议正文不一致的,以附件的相关条款与条件为准。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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