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贴心。4.避重就轻法。明明是花大价钱特地买来的,却说是“顺路带点土特产”;明明是几万块钱,却说是“几个零花钱”。在行贿者口中,上万元只能“喝杯茶”,几万元只能“吃顿饭”。贪官李乘龙收的“茶钱”累计就达80多万元,最多的一笔“茶钱”达8万多元。避重就轻的目的,不仅显示行贿者出手大方,也让受贿者自我麻痹,似乎这样一来罪行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5.赌咒发誓法。送钱的时候,行贿者往往会说:“这笔钱没别人知道,我做事,你放心!”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行贿者有时竟会以“党性担保”、“人格担保”: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无论怎样信誓旦旦,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消受贿者的顾虑,解除其后顾之忧。6.掩耳盗铃法。一般行贿者行贿时,避讳直接说到“钱物”,而是用别的话借代。如果是现金,行贿者就用“汇报材料”、“一点意思”之类的话来表达;如果是给领导拉皮条,行贿者也不会直说,而是说“给领导介绍个女朋友,让领导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增添一些生活的情趣”。经过这样处理,便给赤裸裸的权钱(色)交易上了层保护色。7.弦外之音法。有的行贿者喜欢在烟酒等物品中“夹带”钱物,临走时一般要加句“烟一定要自己抽”、“酒里有内容”之类的话。江苏省泗阳县某乡镇党委书记受贿案发后交代,有一次,一个包工头为了能承包到一个工程,中秋节前送给他几斤羊肉,还嘱咐他:“羊肉不怎么烂,切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包工头走后,他切开羊肉一看,里面藏有用塑料袋包裹着的1万块钱。行贿者的语言伎俩,花样百出,实难以一一穷尽,加之时时在推陈出新,更具欺骗性、迷惑性、隐蔽性。对此,领导干部必须保持警惕,以免在不知不觉中进了别人精心设计的圈套。笔者奉上三句箴言,一句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二句是“如果我不在这个位子,他会不会给我送钱”;三句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须知,“侥幸是一位不负责任的娘,她与贪婪结合,生下犯罪这个儿子后便翩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