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的自由以及多元性。 5、透明:募款人员应以精确及可理解的方式来推展关于其所从事的工作、捐款的管理及分配的方法,以及成本和费用等方面报告的透明化。实践准则这些准则的订立了解募款活动受限于许多不同的司法管辖,而且其必须遵守当地的司法。然而,我们希望,支持这些施行准则的募款人员首先应该遵行最严苛的律法解释,以及其会员协会的道德规范,不论该活动是在那个司法管辖范畴。一、募款人员在捐赠方面的责任: 若是自发捐赠、与组织的目标一致并且小于捐赠物合理成本的物品应该接受。若捐赠者对捐款用途有特定要求,则应照其所要求分配给其希望的受赠者。捐款不能做为个人或其募款组织的财务所得。资金的募集须小心谨慎并且尊重捐赠者的选择,不给予压力、騒扰、胁迫或强迫。二、与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s)的关系募款人员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捐赠者、受赠者、以及员工有完全的责任。募款人员应尊重捐赠者的权利,藉由提供及时关于捐赠物如何使用的信息、尊重捐赠者的隐私以及尊重其意愿。募款人员应尊重受赠者的权利并且维护他们的尊严及自尊。不可利用捐赠的数据或技巧损及其尊严。募款人员与供应者或媒介者合作应使用与其组织相同的标准。他们必须努力去确保当供应者与其合作时不会从中获取不合理的利润。三、负责通讯、营销以及公众信息。募款人员应只使用精确、真实的以及不会使人误解的公众信息,并且尊重受赠者的尊严及自尊的信息。募款人员不能在公开的信息里显示或暗示募款缺少监督以及募款的成本,而因此给予人募款是不用成本的错误印象。募款人员对于其组织明示或暗示募款活动是不需要成本的应表示反对。募款人员所提供关于资金的使用之信息必须真实,不能夸大或过分保守。募款人员需随时尊重数据的保护规则及法律。募款人员接受所有捐赠者及预期的由组织或代表组织所提供的信息不能任意移转或使用,除非代表组织。捐赠者希望从捐赠名单中移除应立即处理而且不能阻止捐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