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Р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Р8.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Р9.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及其他管理职务;Р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Р五、股权设置Р5.1 参股计划及规则Р5.1.1募股规模Р总股数为1000股,10000元/股,共计1000万元,分两轮进行。Р第一轮募集600股,发起人306股,社会募集294股,2017年5月31日完成。Р第二轮募集400万,2017年12月31日完成。Р第一轮发起人(3位)306万元占有306股及51%,募集股数294股即294万元即49%,最终股数从正式营业日确认。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如要扩大规模和影响,可通过董事会决议。Р5.1.2 参股限制Р每股人民币1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60股,代人持股总数不得超过20股,并需与公司签署三方协议。Р5.2 股权转让Р5.2.1股权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Р5.2.2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每股转让溢价不得超过25%。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Р5.3股权收益Р5.3.1 在收回固定投资之前公司不进行股东分红。Р5.3.2 股东在本本公司消费享受8折(不记名认证、可转借)、董事及董事长享受7.8折优惠(限个人使用不能转借),不享受工资福利(优惠幅度可议)优惠,与普通客户的优惠活动不相抵。Р5.3.3 分红总额按纯利润的50%确定。Р5.3.4 分红按股份数平均分配。Р5.3.5 分红时间,从固定投资收回之日起,(具体计算方法由董事会起草方案,股东大会五分之三以上人数通过)每半年进行一次。Р5.3.6 股东有申请分红的权利,也可由监事会代为提出,董事会决定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