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系统等特殊业务的监督,而将会计业务的操作风险视同信贷风险一样计提相应风险准备、或采取向保险机构投保等方式转嫁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三、纠正事后监督的现实偏差现实中“效益”论英雄的思维定势,使得许多银行管理者对事后监督部门的工作价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比较普遍现象是将银行事后监督视为一项无“收入”可言的“投入”性工作。其实,一旦操作风险“放大”释放出来其后果就是可持续发展的致命伤害。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往往使银行事后监督部门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 一方面,在人力资源配置上,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在利益驱动下往往被放到市场营销等利润直接创造部门,事后监督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满足岗位要求,形成监督效率低、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的现状。随着“业务拓展、内控优先”理念的深入人心,事后监督防范业务核算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职能要求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一定的工作经验,按照“人不在多而在于优”的原则,配精、配强事后监督人员,已成为提升事后监督效果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业务核算控制与事后监督修正这两个相互依重的职能,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针对日常业务处理中审批、审核等合规性的检查控制部门拥有查处权力却难以掌握核算流程中的充分信息;另一方面利用记录资料分析研究业务过程及时提供修正性控制信息的事后监督部门却因不具有处罚权和考核评价权从而削弱了对被监督者的约束力,纠正银行事后监督独立性地位得不到彰显的偏差已成为激发事后监督积极性功能的关键。四、关注事后监督的工作重点银行经营核算主要推动两大资金流动:一是银行内部资金通过在上级行与下级行、网点与网点之间流动,最终完成银行内部利润的实现与归集;二是通过合法有效的票据与结算凭证指令,银行推动客户资金在客户与客户、银行与客户之间流动,实现支付结算中介职能。因此,保障这两大资金安全就决定了事后监督的最终目标就是围绕资金运动开展有针对性重点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