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越雷池半步,客观上减少了犯罪可能,也称威慑功能。Р 二、转换事后监督的监督理念Р 长期以来,银行事后监督一直采取面面俱到的拉网式逐笔复审传票的监督方式,这种人海战术,不仅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资源,而且风险控制效果并没有同比例增强,形成投入产出失衡。因此,按照商业银行成本效益原则,加大重点监督力度,使事后监督从简单操作型的孤立、静态的事后复审凭证,向智能型的连贯、动态的预警分析转变。Р 首先是银行内部控制的设计要从以防范银行业务工作差错为主转变为以防范银行操作风险为出发点,这样才能使事后监督从大量的、简单复核工作中解脱出来,从防范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角度出发,通过倡导重点监督,实现从面面俱到的拉网式监督向突出关键部位和重点业务的Р“哨所式”监督转变。其次是银行事后监督理念转换还要正确看待银行会计工作中出现的操作风险,从追求零风险损失转变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损失。有经营就伴随风险,比较理性做法就是抛弃“人海战术”、引进智能化实时监督系统,由系统自行完成从日初数据采集到流水勾对、帐务平衡等全过程,监督人员重点关注大额资金勾对、权限管理、重要空白凭证、外挂系统等特殊业务的监督,而将会计业务的操作风险视同信贷风险一样计提相应风险准备、或采取向保险机构投保等方式转嫁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Р 三、纠正事后监督的现实偏差Р 现实中“效益”论英雄的思维定势,使得许多银行管理者对事后监督部门的工作价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比较普遍现象是将银行事后监督视为一项无“收入”可言的“投入”性工作。其实,一旦操作风险“放大”释放出来其后果就是Р可持续发展的致命伤害。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往往使银行事后监督部门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Р 一方面,在人力资源配置上,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在利益驱动下往往被放到市场营销等利润直接创造部门,事后监督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满足岗位要求,形成监督效率低、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的现状。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