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荒山荒地无纠纷。如出现与村民、邻里界线和其它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解决,解决过程产生的费用与乙方无关。如解决无果,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有产生的损失。 1、甲方应做好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及时制止村民的阻工、闹事行为。 2、甲方应制止本组村民在出租地内放牧、放火、葬坟等妨碍乙方正常生活,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界线由甲方踏界、定桩。合同生效后,出租地可任意乙方自行处理和使用,甲方不得异议和阻止。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水、电搭接的便利条件,水、电由乙方自行接通,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条件允许乙方使用电和水源。 5、道路无条件给乙方通行。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承租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根据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围墙等,但不得毁坏稻田和影响村民生产,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应积极协助,费用由乙方负担。 7、租赁期限内除种田补贴外,其它赔偿归乙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不再承租,则乙方自行处置好固定资产,但不承担恢复土地原状义务。 9、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重点项目征用,征用土地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只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它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10、如乙方不按时履行交付租金规定,将视为自然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五、违约责任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合同的,如果是甲方,则应退还已付全部租金和赔偿乙方已投入的资金;如果是乙方,已交的租金和全部投入归甲方。六、其它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再次协商补充,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书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望共同遵照执行,若有哪方违反本合同,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村委会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年月日年月日村组干部签字:合作社代表签字: 组民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