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所有的林地使用权和附属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林权转让协议书第一条、转让标的及面积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共计面积*****亩。所转让林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建筑物周围个人自栽树木一并有偿转让给乙方,价格另议。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标的物产权清晰,没有林权及债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每年***元/亩,计人民币****元/年。 2、付款方式: 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二年的租金。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4、合同到期后,同等价格优先续租给乙方。 5、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6、在转让期内,该林地内公益林国家补贴归甲方所有。 7、甲方将现有的照明电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立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林业部门一份,西山村委会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林权证过户一年内必须修通公路,于不能通车不能正常生产,甲方有权收回林场。 4、本协议期限为50年,由甲方及乙方签字生效。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