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需要,聘请相关老师作相关的讲座。第三章团员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团的团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渤海船院的在校学生。拥护本团的章程,积极参加本团活动,有刻苦耐劳的精神。有加入本团的意愿。第十条团员入会的程序是: 递交入会申请; 参加面试考核; 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团员享有下列权力: 本团团员一律平等,对本团的决议事项有表决权; 团员有权要求维护自己的全法权益,有权参加本团举办的各种活动,优先享有本团提供的各种服务; 团员对本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团员有退会的自由,团员要求中途退出本团需提交书面申请。第十二条团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团的章程,维护本团的信誉和合法权益; 履行本团的决议,积极向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认真完成本团分配的工作。认真学习艺术团指导老师传授的知识。自觉维护艺术团的声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艺术团的影响。第十三条团员受学校处分或违反艺术团章程者,艺术团将直接给予除名。第四章主持朗诵艺术团制作委员会各成员职能第十四条艺术团团长主持艺术团的全面工作,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阶段的工作情况; 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总结本艺术团情况和建议; 落实完成各项工作,经常请示汇报工作,指导有关活动的组织,申报及活动经费有的申请工作和做好经费的合理开支;指导团员部各组组织各项大型活动。第十五条理事负责其的主要组织管理工作,处理主要内部事务。理事处理日常工作,团长缺席时暂时行使团长职权。根据委员会的指示开展活动,负责本分会的人事安排模型设计,制作,材料购买及相关的宣传工作; 深入了解团员的学习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向委员会提出加强和改善的要求;、向委员会推荐,提拔有能力的团员为委员候选人; 考核各团员进行选优提名工作; 第五章艺术团的经费和资产管理一、为了核查本艺术团的财产及收支情况,增加财务透明度,更好的管理本艺术团的财产,为本艺术团的发展和壮大作好这物质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