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失职违规记过公告栏,建立切实可行的举报制度,等等。现实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况:项目经理虽然到了位,但并不真正享有项目决策权,项目决策权实际上掌握在幕后承包人手里,只不过是由项目经理出面。这种情况是无法杜绝的,也没有必要去干涉,它对工程的不利影响不大,项目经理毕竟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既然在位,总还是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尤其对于关键的质量问题,他不敢置个人名誉和前途不顾。在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到位的情况下,由于项目经理的作用和责任较大,这种情况往往会是项目经理以技术参股的形式占有一定股份,从而成为一种股份制项目承包管理模式。个人挂靠建筑公司非法投标,被挂靠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一、案情简介某地人民政府和招标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决定对某土地开发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甲某欲个人承揽该土地开发工程,由于其没有施工资质和建筑公司营业执照,无法参加该土地开发工程招投标。遂联系挂靠了A公司等六家公司,并分别与该六家公司协商约定:由该六家公司出面参加投标,甲某负责制作商务标第二部分标书、确定投标报价并承担这些参加投标过程中的所有开支费用;如果其中任何一家公司中标,则由甲某整体承包施工,并向该中标公司缴纳总工程款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达成协议后,甲某到招标招投标中心报名,并分别以上述六家公司的名义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上述六家公司均取得了投标资格,并参加了该次土地开发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最后甲某联系挂靠的上述六家公司均未中标。二、案件的处理结果及定性分歧: 对于甲某的行为,本局认为:其个人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为了提高中标概率,通过联系挂靠、出资承担六家公司参加投标的费用、并为六家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取得六家公司制作商务标第二部分标书、确定投标报价的权力。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招标投标竞争和管理秩序,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