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志愿援助的道德模范,由市文明办协调有关志愿者组织,或通过社会征集的方式招募志愿者,以结对帮扶的形式对其进行志愿服务。 6.根据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的困难情况和实际需要,采取其他方式,帮助其解决困难。三、帮扶程序 1.道德模范所在有关部门、单位对道德模范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将拟资助的道德模范基本情况和意见报市文明办审核。 2.市文明办将拟资助人员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刊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确保公正。 3.公示后,将拟资助人员名单和资助额度报市文明办审批。 4.市文明办审定后,由市文明办向帮扶对象所在单位下达通知,从帮扶资金来源款项中拨付资助经费。四、帮扶管理 1.有关单位负责接收和发放资助款,并及时向市文明办书面报告资助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2.市文明办负责对所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各项补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文明委报告年度资助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市文明办 XX年11月20日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关爱道德模范活动总结我校根据增城市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关爱道德模范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在春节期间开展了有关活动,倡导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大力关心道德模范。节假日期间走访慰问,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让他们心情舒畅、快乐过节。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使道德模范的高尚品德能入目入心,引导人们积极投身道德建设,不断增强道德意识。三、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关爱道德模范活动的各项举措,深入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发挥示范榜样辐射作用,激发全校师生参与道德建设的热情。 XX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