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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管理工作计划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国家意识、政府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使寺院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经全寺僧人充分讨论,制定本学习制度: 寺院僧人除坚持参加每日的早课和每月四次的集体学经、诵经、搞佛事外,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下半天为政治学习时间。学习由宗管所或寺管会学习小组负责组织。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两个半天的政治学习日,全体僧人必须按时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五、寺院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寺院财、物管理,坚持民主理财,使财务管理做到节俭、规范和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制度: 健全财务组织。寺院财务由寺管会分管小组或由寺管会分管主任、副主任负责审批管理,不联片的各活动点的财务由该活动点的负责人审批管理。僧侣人员较少的寺院由指定的负责人审批管理。人数在10人以上的寺庙设会计、出纳各1人,财务小组由3至5人组成,组长由寺管会主任或寺管会指定的人担任,10人以下的设财务人员1人,寺庙财务人员一律由僧人担任。主管财务和兼任财务工作的僧人都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办事公道, 责任性强,在全体僧人中有较高的威信,并由全体僧人推荐产生。健全财务账目。寺院财务账目一般设总账、分类账和分类明细账户。门票收入、功德箱收入、布施收入寺院生产性等收入和基建开支、正常佛事开支及僧人生活性开支都应设分类明细账户,以便公布和查阅。对上交的税、费应有明细的记载,便于查阅核对。各种票据要规范,要做到账票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物相符。按要求及时、准确无误地上报各种报表。所有财务资料都必须长期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审批制度。清理功德箱不得少于2人,规模较大的寺院不得少天3人。布施收入应有花名册详细记载。财务篇三:关于XX年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目标方案的报告关于XX年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目标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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