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严峻时期未发生任何问题的良好成绩,确保了我县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大Р 好局面。Р (一)明确职责,落实寺院管理责任制。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把寺院管Р 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寺院管理工作的领导。县委重视,围绕省、地的安排Р 部署,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曾多次传达学习有关寺院管理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结合Р 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适时听取寺院管理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寺院管理工作中的Р 重大问题。部门参与,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统战Р 及政府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寺院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落实责任,县委明Р 确规定乡镇党委书记为寺院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配齐各乡镇专职干Р 事,把寺院管理工作与基层党建、经济、社会事业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实行乡镇领Р 导包片、驻村干部包寺的责任追究制。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把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Р 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年初由县委统战部与各乡镇签订寺院管理工作责任书,落实全年工作任Р 务,年终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环节,对寺院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极大地调动了乡镇Р 寺院管理工作的积极性。Р (二)创新方式,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我县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贯穿于寺院管理工Р 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讲,结合寺院Р 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以及各敏感节点,县、乡组建法制宣讲组深入各寺院及村Р 社,采取召开宣讲会、现身说法、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Р 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以及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的宣讲活动。近年来,全县累计举Р 办各类宣讲会100多场次,参加人员达80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光盘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