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仲裁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仲裁队伍是直接面对当事人、具体处理争议的工作人员,这就要求调解员和仲裁员既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辨别判断是非的能力,又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高超的协调斡旋能力。我局专职仲裁人员配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在当前案件量大,难度也大的形势下要保证工作质量还需加强学习,充实力量。另外,仲裁员在办理案件中无统一正装,不利于形象展示仲裁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机构设置尚不完备。机改后,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根据部、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已向市编委申请整合成立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正在落实之中。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向基层站、企业及相关组织延伸也困难较大。仲裁办案裁决工作涉及的争议纠纷等矛盾面临的信访维稳压力大。1、一些投诉、上访者坚持自己对法律、法规的误解及偏见,无视生效判决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不达个人目的誓不罢休。2、一些上访者现代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参透事实公正与法律公正的区别,因自己在仲裁审理期间没有遵循收集证据、举证等程序性规则,导致裁判结果对己不利,无法接受,仍坚持自述的客观事实,为之上访不息。3、少数人对现代的国家机构设置及仲委会职能的不知晓,希望一切事实皆由国家机关查明,还他清白与公正,或者经仲裁未达满意,转而向劳动行政机关投诉;或者信“访”不信“法”,认为只要坚持不懈,一定会有更高一层的领导或机构为其主张权利,而不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不相信现行处理问题的机构和程序。四、下步工作打算提高认识,构建和谐仲裁。把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作为维护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大事,在调解和裁决中,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 XX年度,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始终牢记自己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