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期。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总的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廉洁城市建设,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保障。(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各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向市委书面述廉制度,继续在市区两级纪委全会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担当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问责,要制定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推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