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制环境,从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上选择外资、管理外资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外国投资者更加看重的是投资“软环境”,包括稳定的政策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优越的人才环境,以及完善的法制环境等。健全法制,优化法制环境,按照法制统一、非歧视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既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的角度对外资进行选择、监管。首先要统一国内的市场主体立法,赋予国内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待遇,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规范、公开的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继续保持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各项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外商认为中国投资环境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之一,已经成为跨国公司产业和技术转移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障碍。要继续加大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的力度,并切实提高法律和行政法规实际执行的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切实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投资竞争政策体系和产业与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约束跨国公司对境内企业的并购行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防止任何形式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危害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其次,加强对外资的管理工作,在依法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遵守审批程序的同时,重点要转移到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经营管理中去;加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经济综合部门(如外经贸部门、工商行政部门、税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海关、监督机关等)工作联系与协调;加强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特别是对从事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查验资工作的机构加强监督,使之规范化并逐步向国际化靠拢。参考文献:张琦.中国利用外资的新战略[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陈祥升,林枫.利用外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考[J].企业活力,2007,(4).徐峰.我国外资引进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经济,2007.中国统计年鉴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