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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困境及其解决办法浅析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能会伤害到小产权房持有人的利益,所以还有待完善。单纯采用一种方法很难做到合理合法全面,所以在处理过程中,既要依法,又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当然,不管采取哪种方法都要辅以其他方面情况的不断完善,才能有效处理这一艰巨的任务。一是要从根源上着手,改变我国城乡二元制的结构,积极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土地流转制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解决小产权房现象的理性选择,同时也有助于缩小城市居民与农村村民的收入差距,完成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二是要加强政府管制,明确政府职能。有建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建设部门有权对商品房的违法进行查处,但对非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管理,他们却“无权”干预,而对于监管方面,很多部门虽有监管权却没有执法权,这也导致政府部门无从下手,所以应该对各部门职能进行细化,职权重叠交叉的地方应通过立法予以明确,确保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到位。三是要进行政策管理。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的就是对小产权房进行普查,明确其产权归属,为接下来的整顿工作打好基础,要正确把控中央政府政策走向,明确住房社会保障仍是重中之重。【参考文献】吴学知,陈泽勇,冯薇.深圳市小产权房类型、成因思考[J].特区经济,2012,03:35-37.王振伟,李江风.小产权房出路何在?――以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房试点为视角[J].中国土地,2012,04:18-19.冯张美.“小产权房”出路探究――基于地役权的制度创新[J].法治研究,2012,05:70-76.赵沛楠.小产权房出路何在[J].中国投资,2012,06:70-71.王宏军,李源静.小产权房出路的法律思考――以天津市“宅基地换房”为视角[J].天津法学,2013,02:74-78.作者简介:武俊秀,女,山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1992―),山西临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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