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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和规制建议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改的批复》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间借贷问题解决的途径 1.肯定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我国近年来民间借贷乱象丛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没有给民间借贷一个合法的地位,因而使其游离于法律的监管之外。所以,要对民间借贷进行规制,首要就是要确立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 2.完善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且规定得过于粗糙,实际操作起来较为困难。笔者认为,为尽快理清与规范散乱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民间借贷法》,确立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规定各种民间借贷活动的运作模式,确定商业性民间借贷的运行规则、主体、利率、资金来源、借贷人的资金用途、放贷人的索债方式及规制方法及惩罚措施等,以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打击非法借贷行为及以借贷之名而为的刑事犯罪活动。 3.加强民间借贷的监管和保障。要让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对其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相结合,中央银行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动,网络信息采集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的全方位监管机制。规定商业放贷人的自有资本与融资资本的比率,规定资本充足率及备付金率,对其进行风险监管。加强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建设,分散放贷人风险。四、综述民间借贷中放贷人放开已是大势所趋,它是克服金融抑制现象、打破正规金融垄断,提升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目前中国实行开放性市场经济,确立了民法自治原则,成功推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已具备了放贷人全部放开的相应条件。国家对放贷人实行放开政策,应区别民事与商事放贷人,对于民事放贷人宜采自由放贷原则,对于商事放贷人宜采审批设立制度,同时应规定放贷人必须是资金所有者,还要增加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使其规范发展。未来应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民间融资体系,完善民间借贷法律规制,加强民间借贷政府监管,引导和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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