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学生语言文字评优方案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学生评价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符合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制订学校学生评优方案。学校优秀学生评比条件:(一)品德方面: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20字方针,遵守社会公德。2.认真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的各项要求去做。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尊敬师长。3.不进“三厅、一社、网吧”。热爱科学,相信科学,明辨是非,远离邪教和各种影响身心健康的出版物。4.热爱祖国语言文字。5.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6.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7.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二)学习方面:1.遵守课堂规则,上课坐姿要端正,精神饱满,注意力要集中,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发言时姿势端正、声音宏亮;进行课堂讨论时,声音要轻;不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2.敢于质疑问难,不怕说错,提倡有独特见解。语言表达力求完整流畅。有不断探究新知的精神。3.自习课时须独立完成作业或看书复习,自觉养成独立学习习惯,保持课堂的良好秩序,创造良好的自学环境。认真独立完成课堂练习。4.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考试要求,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三)体育方面:1.认真上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2.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3.讲究个人卫生,爱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4.热爱劳动,身体健康。备注:1.凡有违纪行为的,受到点名批评及处分的,不能被评为各类标兵、三好生,优秀中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表现特别突出的同学可被评为多种标兵。大郭乡第一初级中学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