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内容实施自评,于每年9月底前将《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所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课程30分,艺术活动20分,艺术教师20分,条件保障20分,特色发展10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10分(加分项目)。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六、测评要求1.校长负责统筹制订本校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对艺术教育测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开展测评业务指导,编制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2.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通过年度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典型,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测评的指导和管理,要将测评项目作为监测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考核。3.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录像、照片、文字等)、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附表1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分值基础指标1.课程学习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252.课外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15学业指标3.基础知识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情况254.基本技能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25发展指标5.校外学习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106.艺术特长(加分项)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