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电力设计院epc总承包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了具体法律依据。Р (二)《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XX]30号)、《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XX]573号)。在上述行政规章中,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Р 四、EPC总承包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Р EPC总承包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鉴于EPC总承包模式的特性及实施要求,对于EPC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等。尤其对工程范围、合同价格Р 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更应加强审核。Р (一)合同范围。必须审核合同文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工程范围, 注意承包商的责任范围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若业主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分段招标, 此时应该特别注意我方的工程范围与其他承包商的工程范围之间的界限划分和接口是否明晰。Р (二)价款支付。首先,如果是现汇付款项目(由业主自筹资金+业主自行解决的银行贷款), 应当重点审核业主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 争取掌握自筹资金和贷款比例是多少, 是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其次, 如果是延期付款项目(大部分付款是在项目建成后还本付息,故需要承包商方面解决卖方信贷), 应当重点审核业主对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样的保证, 是否商业银行担保、银行备用信用证或者银行远期信用证等, 并注意审核这些文件草案的具体条款。(注意:对于业主付款担保的审核, 应该注意是否为无条件的、独立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对于业主信用证的审核, 应该注意开证行是否承担不可撤销的付款义务, 并且信用证是否含有不合理的单据要求或者限制付款的条款;此时还应该审核提供担保或者开立远期信用证的银行本身的资信是否可靠。)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