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活动,营造质量强企氛围。公益短信与网络宣传通过通信运营商短信平台,面向辖区手机用户,适时发送播放城市质量精神、质量理念、维权投诉电话、示范创建活动动态与示范创建宣传口号等内容。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开展本地、本行业、本单位质量宣传活动,引导网民关注和参与示范创建相关活动。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放张贴示范创建宣传资料;组织开展质量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四进”活动;精心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配合开展质量知识竞赛、质量大讲堂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结合各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摊递单”、“进居入企”等形式,开展示范创建宣传,传播质量知识。四、工作要求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示范创建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配合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是提升我区综合质量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质量状况的满意率、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宣传工作重点,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树立一盘棋思想,周密策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示范创建宣传活动的系统性、持续性、有效性。统筹协调,凝聚合力。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街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宣传活动,争取广泛认同和支持,共同参与和推动示范创建。加强投入,务求实效。各街道、有关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并注重宣传方式、载体、内容的创新与优化。要积极调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示范创建宣传工作。要注重日常动态宣传与集中重点宣传的结合,力求示范创建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示范创建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时段为XX年5月至9月,其中6月下旬和8月为两个重点宣传时段。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区宣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