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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实。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登记交办、督办、查办和反馈工作制度。Р五、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及时协调明确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实事求是,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使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Р四、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Р为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责任追究制度:Р(一)、凡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下列人员为责任追究对象Р1、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Р2、有关涉农收费部门和单位责任人;Р3、有关直接责任人员;Р4、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Р(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内容Р1、违反减负政策,工作作风粗暴,引发死人、伤人的恶性案件;Р2、违反减负政策,并处理不力,造成干群冲突事件;Р3、违反减负政策,造成重大影响;Р4、对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恶性案件,隐瞒不报、谎报,甚至报而不查,阻碍干扰案件打击报复举报人;Р(三)、针对以上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人,将给予严重的党政纪处分,绝不手软,一查到底。Р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Р(一)、村级范围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集体公益事业、村民需要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Р(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需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Р(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或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项目,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Р(四)、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镇农经部门代管,按议定的用途使用。Р(五)、村集体公益事业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的收支情况进行决算和审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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