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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利息减免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Р5.2.2 损失类贷款: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Р第六条不良贷款减免利息范围Р6.1 下列贷款如能通过各种方法一次性归还本金的,可减免全部利息;归还部分本金的,可减免同等比例利息:Рa.已被列为损失类的贷款;Рb.已被列为次级或可疑类的贷款;Рc.由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暂无法执行导致法院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的;Р第七条操作流程Р7.1 由资产管理部资产保全科人员与借款人在协议一致的基础上,将申请报告、审批表(见附件)和有关资料呈报资产管理部总监审批。Р申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Р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Р贷款基本情况和风险程度,欠息形成原因;Р对借款人、保证人或其他偿还贷款责任人的还贷能力的财务分析预测;Р拟采取的减免利息方案,减免利息的理由、对贷款收回及对公司的收益的影响;Р就减免方案必要性和可行性应以说明的其他事项。Р第八条利息减免审查Р我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对提交的减免息客户进行核查,负责对借款人情况、清收过程、减免息必要性和可行性、申报资料完整性等的核实复查工作。对符合利息减免条件的,我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拟出审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Р第九条利息减免审批权限Р9.1 减免额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小额利息减免客户可由资产管理部总监审批。Р9.2 减免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小额利息减免客户可由资产管理部总监审批后,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生效。Р第十条已实施利息减免的贷款,对其原还款计划表内的应收利息,在当年或以后年度应列入冲减计划并予以冲减或销账。Р第十一条利息减免应实行分工负责制,资产管理部门系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利息减免项目的核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Р第十二条本细则由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制定、解释和修订。Р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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