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共同组成一个统一的数据库系统。因此,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可以看成是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系统的有机结合。Р分布式数据库系统是具有管理分布式数据库功能的计算机系统,一个分布式数据库是由分布于计算机网络上的多个逻辑相关的数据库组成的集合,网络中的每个结(一般在系统中的每一台计算机称为结点 node)点具有独立处理的能力(称为本地自治),可执行局部应用,同时,每个结点通过网络通讯系统也能执行全局应用。所谓局部应用即仅对本结点的数据库执行某些应用;所谓全局应用(或分布应用)是指对两个以上结点的数据库执行某些应用,支持全局应用的系统才能称为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对用户来说,一个分布式数据库系统逻辑上看如同集中式数据库系统一样,用户可在任何一个场地执行全局应用[3]。Р大多数的分布式结构基于两种模式:客户/服务器模式(client/server)和服务器_服务器(server_server)结构。使用这两种模式,在网络环境中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共享,超越传统集中式模式的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РDDBS 的分类Р分布式数据库系统的分类虽没有统一标准,但较为认同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构成分布式数据库系统的局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数据模型来进行分类, 另一种是按分布式数据库系统的全局控制系统类型来进行分类。Р(1)按局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数据模型分类Р①同构同质型 DDBS:各个场地都采用同一类型的数据模型(例如都是关系型),并且是同一型号的 DBMS。Р②同构异质型 DDBS:各个场地采用同一类型的数据模型,但是 DBMS 的型号不同,例如 DB2、ORACLE、SYBASE、SQL Server 等。Р③异构型 DDBS:各个场地的数据模型的型号不同,甚至类型也不同。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异种机联网问题已经得到较好的解决,此时依靠异构型 DDBS 就能存取全网中各种异构局部数据库中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