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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管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Р第三条资金支出管理 Р(一)捐赠资金财务支出管理。1.定向捐款按捐赠人意愿实施;2.使用不定向捐款分级审批,权限如下:使用不定向捐赠资金500元以下由理事会会长审批;500-1000元须理事会领导成员(委员)通过后再由理事会会长审批;1000以上经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再由理事会会长审批,这样才方可使用。3.资金分捐赠资金账户和日常资金账户管理; Р(二)正常办公经费财务支出管理。1.人员支出。宗祠文物和展品要专人管理。理事会要对管理人员择优录用,签订管理合同,给予管理人员适当报酬,确保宗祠文物财产安全。2.日常公用和项目支出。日常公用和项目支出经费由理事会掌握使用。资金500元以下由理事会会长审批;500元及以上经理事会领导成员(委员)通过后,再由理事会会长审批才方可使用。3.联络宗亲和收取募捐款、物。产生的交通费(车船票)据实报销,住宿费按标准60元的标准间,进餐如没有当地宗亲接待的,按每人每天30元报销生活费。外出产生的其他费用,经一同去经办的人员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Р第四条财产物资管理 Р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Р(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及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为固定资产。 Р(二)低值易耗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较短、更换比较频繁的物品。Р上述两类财产分别由家族理事会和宗祠管理与修缮委员会建立财产帐册,财务建立总帐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Р第五条附则Р(一)家族理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 Р(二)本制度末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执行。Р(三)本制度自家族理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2014年7月18日全体成员会议通过)。Р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Р 公元二0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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