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客户、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认的合同真实、有效。并将CMS产生的合同号填到制式文本上。Р(7)客户部门填制上述合同,交有权签字人签章。送法规部门或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审查以下内容:合同文本使用是否恰当;填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主从合同是否衔接,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制式合同文本的基本条款,客户、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是否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法律审查无误后加盖合同专用章。(其他事项的示范性条款可见附件)Р(8)客户部门应区别不同担保方式,与客户、抵押人或质押人共同办理以下事宜:РA、以抵押质押担保的要到相关的房地产、车辆、海关、外汇管理、工商行政等有权登记的职能部门或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我行管理;РB、以存单、国债、保单、债券、股票等质押的权利凭证应办理相应的止付手续;РC、质押担保的质物交接应填制“质物交接清单”,客户部门要与出质人共同签章办理质物交接手续。(权利质押清单,逆程序)Р(8)客户经理应根据信贷合同的生效时间办理信贷业务发放手续,打印凭证、贷款发放通知书,进入放款,尤其是提醒会计修改个人存单质押业务的借款凭证凭证号码。Р(9)借款凭证的签章应与信贷业务合同的签章一致。Р(五)信贷业务发生后管理。Р信贷贷业务发生后应通过资金账户监管、贷后现场检查、抵质押物定期核保、对客户和信贷业务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及处置等手段,持续监控和管理信贷风险。Р1、经营行客户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Р1、制定贷后管理方案。2、资金账户监管。3、现场检查。定期现场检查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审批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担保人和担保物的情况。4、日常跟踪监管。通过多种渠道搜集行业、市场、客户公开信息,走访客户,跟踪客户和担保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