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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春夏新疆家庭教育知识培训答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114 |  大小:1699KB

文档介绍
发展过程的品行操守情况Р对学生在校期间实施的违反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联系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Р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普及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Р家庭教育工作要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由家长承担的家庭教育工作Р父母不履行监护人职责,经教育不改,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的,应当继续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 )Р Р Р父母要协助司法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对判处非监禁刑罚、缓刑、假释或者因不满十八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挽救。( )Р Р Р第十课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教基〔2016〕5号)Р家长学校管理工作中保障措施的内容有哪些?( ) ①重视、加强领导②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家长学校经费保障机制③保障办学条件达标,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④多措并举,加强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⑤积极与援疆省市开展交流合作,促进家庭教育家长学校全面发展Р①②③⑤Р①②④Р①②③④⑤Р②③④Р下列哪项不属于家长学校管理工作的督导评估( )Р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家长学校督导评估制度Р科学设定评估内容,建立家长学校教师评估Р以点带面,努力创建示范性家长学校Р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发展Р由校长、副校长、德育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少先队(团委)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及“五老人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的具体管理和教学工作。( )Р Р Р县(市、区)结合年终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地(州、市)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自治区每三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Р Р Р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亲子实践活动。( )Р Р Р第十一课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新教基〔20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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