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职能部门负责,领用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记录》上签名领用; Р4.2.2.3 领用人所领用的文件其发放号码应统一,不得交叉错号; Р4.2.2.4 文件若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补发,应用《文件回收记录》申诉原因/理由,由计量管理者代表批准,补发时应按本程序 4.2.2.1和4.2.2.2执行,其发放号码不再重复使用,原发放的文件宣布作废,发放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记录》上注明以作废。Р4.2.3 文件应用活页,利于更改或换页Р4.2.4 文件的发放范围Р4.2.4.1 “控制文件”发放对象,厂长,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内审员,计量管理员以及厂长批准的发放人员; Р4.2.4.2 “非控制文件”对上级部门,重要顾客和第三方确认机构Р4.2.5 计量文件的更改与换版Р文件编号:XXXX/JLB01—2018 共2页第2页Р Р性作出评价和认可,若与过程不符合或不适用,应用《文件更改审批记录》提出更改意见; Р4.2.5.2 《文件更改审批记录》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必须更改时应将《文件更改审批记录》向品控部传递,经计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进行更改。Р4.2.5.3 文件更改后,品控部及时将更改内容发放到4.2.4.1中要求的人员手中,并进行记录; Р4.2.5.4 对在计量内审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或发生的不符合根据审核和评审结论意见进行更改; Р4.2.5.5 计量体系有较大变动或国家计量管理标准有重大变化时,应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更改或改版; Р4.2.5.6 计量文件的改版按新的要求进行。Р4.3 在《计量组织机构和职责》中,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即为部门职责,在程序文件中不再另行编制部门职责。Р5. 涉及本程序的主要计量记录: Р5.1 XXXX/JLD01—2018 文件发放登记记录Р5.2 XXXX/JLD02—2018 文件更改审批记录Р5.3 XXXX/JLD03—2018 文件回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