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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政府担保基金的建议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政府担保基金的主要对象是创业企业?,抵押Р品不足、 但有前途的企业 ,或者是能够正常经营但有暂时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而现阶段政府担保基Р金应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有信用,但难以提供有效融资担Р保的中小高科技企业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制造型企业。Р十、 要建立好政府担保退出机制:?一个企业不能长期享受政府担保。?一方面, 一些企业通过担Р保贷款成长起来,达到一定标准和规模后,就不应再享受政府的担保扶持了。即成熟一批,毕业一Р批。另一方面,政府担保的目的是在政府的扶持下,企业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市场竞争力。政府Р担保是扶持而不是扶贫,如果一个企业经过扶持仍然不能正常经营,说明这个企业没有市场竞争和Р生存能力,这种企业不能长期依赖政府的救济来生存。同时要防止银行过于依赖政府担保基金,把Р政府担保作为贷款的基本条件;防止能入正常渠道得到贷款的项目挤占政府担保贷款,能由商业担Р保机构完成的担保,则交由商业担保完成。Р十一、 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在确定担保标准时,?不要只注重目前的实物指标,?要注意企Р业的未来价值和现金流量,尤其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要看技术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可以结合高新技Р术评定指标、 科技项目或成果登记、?专利技术以及市场定单等情况,?适时合理地安排担保信用额度。Р而对于政府管理机构,?业绩考核的重点, 应该放在担保基金整体的效益产生以及社会效益的增长上,Р允许担保基金出现一定比例(如?5% )的坏账率,在坏账出现后,进行客观原因的分析后,不影响Р政绩的考评。而从银行方面,结合中小企业贷款专门机构的设立,重新拟定业绩考核体系,在一定Р坏账比例范围内,允许信贷人员根据合理的信用评价结果提供中小企业贷款。对于提供中小企业贷Р款而引起的银行坏账损失,政府可以通过诸如住房维修基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政府监管的资Р金存入予以适当补偿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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