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 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 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Р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Р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Р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Р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Р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Р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Р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Р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Р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Р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Р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Р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Р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Р起诉讼。 双方同意, 选择甲方住所地的、 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Р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Р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Р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Р______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Р关系。Р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Р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Р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Р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Р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Р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Р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Р立合约人签字、盖章:Р甲方:(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Р乙方:Р乙方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