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职性使其往往成为拥有自Р身利益的共同体。 加之前述选举经费的来源所决定, 无论西方国家怎样宣称其民Р主的超阶级性, 都无法使其由此产生的议员摆脱资产阶级政党或财团的操控。?而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多数是非专职的,?来自各行各业、 不同阶层, 具有广泛Р代表性和浓厚的群众基础, 无论是来自国家领导人, 还是来自农民工, 没有高低Р贵贱之分, 都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因此比较能够全面地了解我国的社会生活Р实际,在表达意见上能够客观地反映社情民意;?而且人民代表不能自行或以个体Р的方式处理问题,依法应当集体行使权力。Р启示:Р西方议会制度优点:Р1. 行政与立法合一,议会的立法能够切合实际需要, 政府的政策也可迅速落实,Р行政与立法容易沟通,出现政治僵局情况小Р2. 议会制较有弹性,可以配合实际政治需要,如内阁的任期及权力,可以依照Р国会信任的程度而随时进行调整Р3. 议会制由行政立法人事同一,容易产生政治家,培养协调、容忍及妥协的精Р神Р4. 当政府政策发生重大歧见时,不仅内阁可以解散国会,国会也可以对内阁实Р行不信任投票,彼此相互制衡,不致陷入政治僵局Р5. 内阁强调集体决策,容易产生责任感与责任政治发展,培养团队合作互助的Р精神Р西方议会制度缺点:Р1. 容易形成行政专制情况,英国议会制的许多规定,都来自于宪政惯例Р2. 内阁阁员一人分担行政与议会二角,容易造成不专,分身乏术的情况Р3. 如果议会权力过大 , 或产生多党制情况,将造成联合内阁责任不清,政局混乱Р世界各国议会的设置和职权范围有很大的不同,?但都享有三种性质相同的传Р统权力 -- 立法权、监督权和财政权。 议会要行使这些权力就必须采用一定的程序Р性规则,称为议会的议事规则。 通观西方发达国家议会的议事规则都基于法定的Р独立程序, 无论何种制度, 都必需真正广泛地代表民意, 让人民成为真正的国家Р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