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运行制衡机制。Р 2、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定期对安置帮教接送经费、刑释解戒人员生活困难生活补助经费、以及“以奖代补”经费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把关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辨别真伪,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经费的规范发放,经查,全局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独立工作经费的审核监管,规范经费报销范围和程序,杜绝了公款浪费、私用等问题,保证了工作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Р 3、自觉主动Р 接受外界监督。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及时向县纪委全委会作了述职述廉报告,汇报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三重一大”等事宜,邀请第四纪工委领导参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全程监督指导。广泛接受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政务信息网及时主动公开了工作动态、便民服务指南以及责任清单,全年公开政务信息81条,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Р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党员干部认为司法行政部门不直接与项目、资金打交道,又不从事财、物管理,觉得腐败离自己很遥远,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绷的不紧。二是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在对党风廉政制度执行中,注重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规范、监督,对于工作之外的生活情况的规范、监督检查还不够到位。三是教育方式还不够灵活。学习教育方式呆板,单一,流于表面和形式,针对性和影响力还不够强,等等。Р 20xx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改革的精神和法治的思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成效,开创全县司法行政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局党风、政风和作风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