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生产生活中,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每个职工。Р(一)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市编办公布的权力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依单行政,切实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党组织全面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责任,督促党员干部知责、尽责、负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局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支持配合上级巡察和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工作。Р(二)抓好了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落实意见,结合实际,在召开会议、调研、渔船检验、船员考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自身管理、为民服务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决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做到经常性的提醒,让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Р(三)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确保“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专题学习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和市委、市局党组印发的活动实施方案,使上级精神和活动要求入心入脑。高点定位,积极开展寻标对标提标,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渔船检验及船员管理能力方面的经验做法Р”、认真履行职责,践行公开承诺,确定了“争创执法先进单位”公开承诺事项Р三、存在的问题Р科室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解不够深刻,对一岗双责制度实施不到位,不能很好的将生产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Р四、今后的打算Р科室积极配合党风廉政教育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各项文件精神和领导重要指示。进一步完善科室党风廉政制度,加强科室人员学习,严格按党章要求科室人员党建作风,确保科室人员在思想上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精神靠拢,切实按照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执法工作中去。Р 潍坊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船检科科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