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 (?)Р44.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规定,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主张赔偿。 (?)Р4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Р46.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是指市和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Р47. 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 应当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考核工作Р的具体组织实施。(?)Р48. 事业单位兼职人员只能占用一类岗位结构比例。?(?)Р49. 无论出现任何情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不可以破格参加竞聘上岗。Р(?)Р50. 明确工资待遇是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也是聘用合同的必备条款。Р(?)Р51. 受聘人员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Р聘用单位也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Р52.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人员的Р岗位。(?)Р5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Р5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 可Р以申请人事仲裁。(?)Р55. 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可以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医院。?(?)Р56.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Р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Р57. 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应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Р58. 事业单位平时考核采取绩效分析、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法进行,Р由单位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Р59.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Р6Р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事业单位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可以解除聘用合Р同。(?)Р60.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订立聘用合同期限发生的争议,?可以提起人Р事仲裁。(?)Р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