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因地下水位高、地质条件差,加上环湖截流工程量大,导致投资有所突破,工程也相应延期。Р 四是地方配套资金筹措难度大。由于县级财力有限,配套资金落实困难,这是内陆地区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Р 五、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Р 1、加强调度,推进项目进度。对重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大调度力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建议对所有未开工和在建项目,均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倒排工期,未开工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措施,确保按投资计划全力推进,顺利完工。竣工未验收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项目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为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打好基础。Р 2、明确责任,规范实施项目。中央投资项目应由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好“五制”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发改部门要及时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做好项目招标投标核准工作,搞好项目调度;财政部门要负责按计划拨付项目资金,落实配套资金,敦促各项目单位建立健全专项工程资金帐户,落实资金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负责对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促进项目规范实施。Р 3、加强监管,联合督办督查。除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力度外,建议联合监察局、督查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联合督查;同时加大审计介入力度,将年度中央投资项目列入各年度审计计划,并对重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发现问题必须切实整改到位。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促进项目按时如质如量完成建设任务,为我市今后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奠定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