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X年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情况自查报告Р 市发改委: Р 根据《关于开展XX年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年至XX年10月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Р 一、项目基本情况。XX年至XX年10月期间,经市发改委批复我局共有国家投资项目X个,总建设面积 X平方米,中央投资X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实施附属工程建设。Р 二、招标行为规范。严格按规定或批准的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没有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没有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的正当竞争。Р 三、文件资料真实。所有项目的招标,均按规定办理了招投标备案、报告、公示、批准、确认等手续,是符合法律规程的。Р 四、开标评标有效。开标、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开标、评标一律由招标人组织在专门场所进行,开标、评标活动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全过程接受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督,有效避免了招投标弄虚作假。Р 五、评标专家合法。项目评标委员会,严格按规定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均符合法定要求。Р 六、结果执行有力。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侯选人,然后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果无人提出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中标人均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施工合同一律按招标文书及投标报价签订。没有出现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没有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应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现象。Р Р 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