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Р六、诚信原则 Р 1、如果甲方与xx公司股东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公司股东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Р 2、在本合同的委托期内,居间方必须积极推动xx公司股东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公司股东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Р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Р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Р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Р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Р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Р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Р 八、合同终止 Р 1、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公司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Р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Р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Р 九、争议解决方式 Р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Р 十、保密事项 Р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Р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Р 十一、其他事项 Р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Р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Р合同签订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