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即具乌鲁木齐来源矿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股份。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各方所提供资料予以保密。甲、乙双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资料及相关文件。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移交资产。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价款。自乌鲁木齐来源矿业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公司任何股东权利、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协议签订后,如果甲方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协议。应当向乙方支付不少于本协议总转让款的违约金,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还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第十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玖份,双方各持肆份,报审批机关一份。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为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