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电视、互联网等主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畜牧业绿Р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要把创建活动意义、目标、考核内容和相关扶持政策给广大养殖场(户)讲清楚、说明白,引导广大养殖场户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活动,着力营造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Р五、进度安排Р2016年10月:省农牧厅制定印发《甘肃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送农业部;Р2016年11月:各市(州)推荐拟创建示范县名单,每市(州)限报一个,省农牧厅确定2016年畜牧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名单;Р2016年12月—2017年3月:组织示范县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活动;Р2017年4月:组织开展督导检查;Р2017年5月:完成示范县建设评审验收并向农业部报送示范创建情况。Р六、保障措施Р(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牧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单位参加的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农牧厅畜牧处负责。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跟踪进度,按要求及时完成示范创建工作。Р(二)加大政策扶持。省农牧厅将加大对创建县的扶持Р力度,在安排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时向创建县倾斜,市(州)农牧(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为示范创建活动争取当地财政资金,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建县既要统筹用好各级财政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也要拿出“真金白银”,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发挥好政策效应。Р(三)强化监督考核。省农牧厅将加大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不符合考核要求或出现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违法犯罪活动的,将撤销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称号。Р联系人:省农牧厅畜牧处张力Р电话:0931-8179220 РE-mail: gsxmc317@Р附件:1. 市(州)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创建名单Р 2. 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