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的闭合式平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把基层组织从各级政府下派的繁杂行政任务中解放出来,将主要精力放在群众自治、服务群众上,通过调动和整合城乡社区内部各种治理资源,充分发挥传统组织与力量在基层治理中的优势作用。Р第四,深化基层治理机制改革,健全“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体系。一是进一步理顺治理主体关系。明确基层政府、基层党组织、村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推进主体职能归位,进一步完善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二是建立村(社区)事项准入制度。大力推进“政社分开”,科学界定划分基层政府、村(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治理边界,全面梳理基层服务事项,差异化分级分层界定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职责。三是深化村(社区)事务协商机制。完善村(社区)利益相关各方联席协商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统筹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Р第五,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确保城乡基层治理取得实效。一是科学优化网格设置。综合考虑村(社区)规模、辖区人口、管辖面积等实际情况,优化设置网格,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级负责、不留死角”。二是完善Р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结合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固定联系群众制度,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院落)—楼栋(单元)”四级联动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制度机制,规范四级管理体系和闭合运行流程。三是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效能。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市场、社会等多方主体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整合综治、信访、民生服务等信息系统,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的“大整合、大联动”信息化综合平台,推动矛盾化解、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落实到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