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法》的规定,村民议事的组织形式就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的基本功能就是民主讨论、民主商议和共同决定。在新一届村委会选举完成后,村民自治的路还很长,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村内的决策制度,把决策由群众自己当家作主。必须明确:村务大事,尤其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既不是由党支部说了算,也不是由村委会说了算,更不是少数几个村干部说了算,而是由村民群众说了算,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村民委员会执行机构。4、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监督机制以村务公开为重点和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为辅助,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监督机制。村民最关心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情。村务公开必须以此为基点,公开村民最关心、最热点的问题。村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仔细,不能一句概括,大而化之,不能用过多村民看不明白的专业术语;村务公开的形式要规范化、多样化,不能形式单一,要多利用板报、广播等载体,间隔时间不能太长,要把定期内容和变化内容结合起来。村委监督委员会是村两委的智囊团、监督者,直接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保证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重大村务交给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自主决策。通过村务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提高村民的合作意识,增强村两委的团结凝聚力。5、进一步提升村民及村干部的民主意识要教育、引导农民提高民主法制意识,学会行使民主权利。一要帮助农民学习和了解民主权利的内容。二要教育农民学会正确使用民主权利的方法,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和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要提高县乡村干部素质,使他们能认真指导村委会实施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指导村民在参与中提高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让村民直接参与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既可以启蒙大家的民主意识,也可以使大家体会到这些民主制度给他们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为他们以更积极的态度参与以后的村民自治活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