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约谈提醒、- 8 - Р诫勉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跑风漏气、干扰办案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各镇纪委要参照县纪委做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查办工作。(三)强化执纪问责,压实工作责任。县纪委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制定问责办法,严肃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工作任务未完成等五种情形要严格问责Р;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Р(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要注重抓典型,既宣传先进典型,起到引领作用,又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对扶贫政策、惠农助农政策落实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案例分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Р(五)及时总结梳理,全面巩固提高。按照“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这些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成果,持续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有针对性地剖析案例、分析原因、查找对策,Р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监管。通过整改情况“回头看”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持续形成正风反腐的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