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受益对象、扶贫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扶贫成效和扶贫纪律等情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Р(三)强化纪律审查。Р1.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力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教育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工作不实、阳奉阴违、被动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庸懒散乱问题,注重收集问题线索。对收集到和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梳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限时办结。并按月向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备,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线索及处理情况。Р2.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单位和个人在教育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抢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以及暗箱操作、索贿受贿等腐败问题。局纪检组将梳理出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Р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持教育扶贫领域“一案双查”,对在教育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教育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严肃追究学校党支部和学校行政领导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相关职能股室的监管责任。Р四、工作要求Р(一)加强组织领导。Р全市教育系统要把加强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各学校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对本单位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局纪检组。Р(二)加强协作配合。Р局纪检组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理意见进行综合把关,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的梳理、问题线索起底排查、转办和移送工作;做好专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建章立制;做好沟通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Р(三)加强舆论宣传。Р要通过媒体,对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