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信号,对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实行“一案三查”,真正达到“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Р 三、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部门主动扛起责任、以纪律保障扶贫,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通过拓宽线索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监督机制等有效途径,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发现违纪问题。在具体检查工作中把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等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事项。同时,认真做好全市统一组织的扶贫资金项目跟踪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线索等方面,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依纪积极主动查处扶贫资金项目方面的违纪问题,促进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安全高效、规范有序。Р 四、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经常性的深入宣传,通过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及上级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Р 五、通力协作发挥扶贫领域监督的综合效应。各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我局通过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保证扶贫资金使用效果;民政、扶贫部门全力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制定扶贫计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审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资金量大、群众关切度高的涉农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农业、住建、环保、林业、水务部门切实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从源头上把好关,使扶贫领域资金安全运行。同时,,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加大对典型问题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原则和新《条例》规定,不断提高执纪问责效率,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